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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业务学习的通知

时间:2026-10-30 浏览:次

校内各单位:

人工智能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动生产力提升,深刻重塑生产关系,对现代劳动者的能力结构提出全新要求,倒逼教育系统性、深层次变革。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构建面向未来的教育体系,应对人工智能国际竞争的战略部署,教育部等五单位联合发布了《“人工智能+教育”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

为了贯彻落实《行动计划》的相关要求,切实转化为教师的育人理念与教学能力,践行教育强国战略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-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业务学习。具体安排如下。

一、学习内容

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《“人工智能+教育”行动计划》的通知,网址: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16/s3342/202604/t20260410_1433240.html

二、学习时间

2026年10月30日(自行确定时间)

三、学习形式

1.各单位自行组织本次学习,全体教职员工参加。

2.集中学习后组织开展讨论与交流,围绕以下主题展开:

二级学院围绕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发展要求,立足专业特色与行业发展需求,将人工智能素养有机融入人才培养方案,深化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与专业融合课程建设,推动“AI+专业”复合型人才培养,切实提升学生的数字素养、创新思维与岗位适应能力;教师要聚焦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教学模式变革与智慧课程建设要求,主动转变育人理念,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实践,熟练运用智能助教、个性化学习、智能测评等AI工具,切实提升人工智能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能力;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统筹规划与资源保障职能,推进管理体制改革、提升治理能力,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,多维度为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

四、学习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全体教职员工参加,提前做好业务学习安排与规划,并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和记录。

2.学习结束后,请各单位于11月4日前向教务处/实验管理处报送本部门此次业务学习组织与开展情况等(图文结合),邮箱:492761855@qq.com,同时在部门网站及时发布学习活动简讯。

教务处/实验管理处

2026年10月29日